版本 v1.0(2026-10-23)・ 非官方表單 ・ 緊急時請直接撥 119/110
一、依序確認
二、要記下的資料
日期、時間
地點、方向
對方姓名、電話
對方車牌
處理警察機關、案號
目擊者聯絡方式
三、要拍的照片
四、之後的日期
官方依據與查核
查核日期:2026-10-23。法規或主管機關公告修正後,以最新版本為準;發現內容需要更新,請見更正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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