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ABILITY / 責任
理解責任資料的作用,不急著替個案下結論。
認識文件、證據與判斷程序的差異。初判表、鑑定意見與法院判決是不同層次的東西,期限也各不相同。
KEY QUESTIONS
這個階段常見的問題
初判表就是最後結果嗎?
不是,它是警察機關的初步分析。
鑑定的期限多久?
距事故日逾 6 個月不受理(天災等不可歸責事由除外)。
鑑定要等多久?
受理翌日起 2 個月內,可延長一次、最多再 2 個月。
不服鑑定怎麼辦?
收到意見書翌日起 30 日內申請覆議,以一次為限。
NEXT STAGE
責任有了方向之後
接著是保險申請,以及雙方對賠償的協商。
官方依據與查核
-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:鑑定與覆議的受理條件與期限
查核日期:2026-10-23。法規或主管機關公告修正後,以最新版本為準;發現內容需要更新,請見更正方式。本專題引用的全部法規與官方頁面,整理在官方來源索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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